采购人: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04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响应邀请函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7
第三部分 响应须知12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32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35
第一部分 响应邀请函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现对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饮用水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饮用水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师生提供直饮水,并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响应。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供2019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提供响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响应。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响应,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响应,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
2019年04月12日至2019年04月18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4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现场免费获取纸质版本文件。
(四)报名后如放弃响应,请将《放弃响应函》送达我处,未及时递交《放弃响应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响应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19年04月25日9:00-9:30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三)递交方式
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纸质版响应文件(详见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及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递交到指定地点,并领取《响应文件递交回执单》。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19年04月25日9:30
(二)开标地点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4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0276819
九、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 系 人:王老师
2.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4号
3. 联系方式:022-60276819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04月12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供应商的报价为学生饮水收费费用。
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维护费、管理费及税金等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宿舍楼。(特殊情况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3)除主体设备外,还须包括配套的辅助设备、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设备使用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供应商免费负责运输、安装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
(4)提供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5)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供应商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应商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供应商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提供所投产品的免费上门维护维修,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4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维修期间供应商需要提供备用机以保证学校师生正常饮水需求。
(3)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合格设备,负责安装、精心调试、培训操作,使设备能正确使用、维护及保养;成交供应商须对合同中包含的设备进行定期上门例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供应商提供主要设备维修保养操作规则及程序,以供采购人监督;供应商须对所提供的设备建立维修保养档案,并跟踪使用过程中产品质量情况。
(4)供应商应定期对出水水质进行检测,保证水质达到国家标准。
(四)响应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为60天。
(五)响应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
1.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采购文件所有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项目需求书的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设备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设备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二、技术要求
(一)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二)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响应人须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
(三)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响应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四)响应人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总体服务方案、产品使用、维护简易程度评价、产品质量和稳定性评价、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团队、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方案评价等,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
(五)响应产品须保证市场成熟度高,质量稳定性好,供应商所投及交付货物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文件中提供能够证明供应商能力的证明材料,如GB/T19001系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系列/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系列/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七)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分(8分) |
分值 |
1 |
价格 |
(1)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8 (2)评审报价为供应商直饮水报价与开水报价之和 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 |
8分 |
第二部分 客观分(25分) |
分值 |
1 |
供应商业绩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自2016年至今已完成过的或正在实施的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相类似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项案例得3分,最高得12分; 类似成功案例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合同双方名称、服务内容及盖章。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截至目前合同履行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须加盖用户公章;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注: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
12分 |
2 |
认证证书评价 |
供应商或所供饮水设备制造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GB/T19001系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系列/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系列/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种证书得1分,最多3分。 |
3分 |
所供饮水设备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提供1种证书得3分,最高得6分。 |
6分 |
3 |
技术支撑材料 |
供应商可同时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内胆、波纹管及加热管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得6分。提供不全不得分。 饮水机制造商具有由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得2分。 |
8分 |
第三部分 主观分(65分) |
分值 |
1 |
总体服务方案 |
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要求体现高标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符合规范要求:10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要求标准、表述清晰、合理,措施先进,符合规范要求:7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表述清晰、不完整、不合理,不符合规范要求:4分; 其他:0分 |
10分 |
2 |
产品使用、维护简易程度评价 |
供应商所投产品实用性强、维护简易程度高、操作指南清晰、明了:10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实用性较强、维护简易程度较高、操作指南较清晰、明了:7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实用性一般、维护简易程度一般、操作指南清晰、明了程度一般:4分; 其他:0分。 |
10分 |
3 |
产品质量和稳定性评价 |
产品性能高,安全性高、耐用、稳定性好:10分; 产品性能一般,安全性高、耐用、稳定:7分; 产品存在安全隐患、耐用性和稳定性差:4分; 其他:0分。 |
10分 |
4 |
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团队 |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有项目负责人,有组织架构图,人员职责明确、分工安排清晰、合理:9分;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有项目负责人,无组织架构图,人员职责、分工安排不明确:6分;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无项目负责人和组织框架,人员职责、分工不明确:3分; 其他:0分 |
9分 |
5 |
应急预案 |
应急预案全面详细,措施实用、经济、切实可行:9分; 应急预案基本全面,措施基本实用可行:6分; 应急预案不全面,措施不实用:3分; 其他:0分 |
9分 |
6 |
管理制度 |
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8分; 管理规章制度不全面但合理、可行:4分; 其他:0分 |
8分 |
7 |
售后服务方案评价 |
售后服务方案全面,优于采购文件要求:9分; 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6分; 售后服务方案不全,不能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3分; 其他:0分; |
9分 |
合计 |
100 |
第四部分扣分条款 |
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1. 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 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 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 4. 技术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采购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5. 响应文件部分内容无法辨认的。 6. 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
四、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一)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C 响应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五、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为满足学校师生的饮水需求,引进直饮水设备服务期内实施运营维护保养。
(二)服务要求
(1)需满足在校师生600-700人的日常饮水需求。
(2)出水水质要求:用水卫生标准达到GB5749-2006标准(是否能达到),饮用净水水质标准达到CJ/T94-2005标准,可提供检测报告。
(3)定期派专人负责逐台清洗饮水机外观,对出水口进行消毒。
(4)定期更换滤芯,确保饮水机正常工作;如设备故障,及时提供备用机,确保师生的正常用水。
(三)技术需求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数 |
安装地点 (请采购人确定) |
直饮水一体机 |
58 |
台 |
1.水胆容量≧60L 2.供水量≧120L/H 3.功率9KW 4.电源380V/50HZ 5.出水方式:2开水1直饮水;出水量不小于120L/H 6.过滤配置:不小于800加仑,不低于5级纳滤净水器,直饮水出水量不小于120L/H 7.亲水材料:304食品级不锈钢;水槽厚度不小于0.8mm,具备防溅水措施或技术;水胆厚度不小于0.8mm,配备罐体排空技术 8.出水水温要求可通过电子调温,设置定时开关机,在显示面板可直接进行调节 9.采用LCE屏幕显示,实时显示加热状态、实时水位、机器运行状态,主板具有定时排空功能;显示面板带有锁定功能,防止错按,机器具有滤芯更换提醒功能,可显示时间、星期,并具有定时开关机功能;故障代码与中文图标同时显示,隐形翻盖设计方便维护 10.具有一键杀菌功能 .产品具有省部级以上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11.防烫伤,有超温保护;、防干烧保护、无水不运行、自动补水;防爆、防漏电。 9.外壳防护等级IP44,提供检测报告。 |
2栋男生宿舍楼、 1栋女生宿舍楼 |
第三部分 响应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1.2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响应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服务、工程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响应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响应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2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5“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响应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响应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响应
《响应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响应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响应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响应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响应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4)响应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响应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响应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响应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响应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响应
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响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响应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 合格的服务
5.1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5.2 除《采购项目要求》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3 供应商应当说明响应货物的来源地,如响应的货物非供应商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4 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6. 无论响应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文件、成交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单位均将通过更正文件发布。
8. 询问与质疑
8.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供应商的询问,采购单位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8.3 质疑书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处依法处理。
8.5 质疑受理部门电话:022-60276819。提交质疑文件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4号。
8.6 采购单位将于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7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采购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单位将发布更正文件。
9. 其他
本《响应须知》的条款如与《响应邀请函》、《采购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响应邀请函》、《采购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采购文件说明
10. 采购文件的构成
10.1 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响应邀请函
(2)采购项目要求
(3)响应须知
(4)合同条款
(5)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更正文件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采购项目要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响应,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响应截止前,采购单位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单位将会通过更正文件形式发布。
11.2 更正文件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更正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文件内容为准。
11.4 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人以更正文件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响应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单位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响应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单位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按《响应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单位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文件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采购文件的修改,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C 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响应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单位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响应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供应商和采购人就响应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评审委员会有权拒绝其响应。
14.2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2 供应商可对本采购文件“采购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响应,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响应;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响应,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人。
15.3 如响应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
15.4 响应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
16. 响应报价
16.1 响应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响应报价是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6.3 除《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每一个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磋商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
17.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响应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响应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响应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响应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18. 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
18.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8.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采购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采购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响应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单位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18.3 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采购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供应商应注意采购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响应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8.4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符合本项目执行采购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18.5响应文件中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报价表及相关分项一览表。
19. 响应有效期
19.1 响应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19.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响应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
20.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0.1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0.2 供应商按照响应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0.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
20.4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word2003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
20.5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和盖章。
20.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正本或副本。
D 响应文件的递交
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响应文件分为两部分,即资格审查、技术商务和报价。两部分须分别编制、装订,并按要求密封成一包。电子文件(应注明供应商名称)夹于技术商务和报价文件的正本中(电子版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内容)。
包封方法如下图所示:
22.2 响应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人名称、响应人地址,并在每一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于正式开启之前(指响应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22.3 如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响应单位应将响应文件按本22条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响应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2.4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2.5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
22.6 每个响应单位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响应,无论响应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2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3.1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响应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4.迟交的响应文件
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5.1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
25.2响应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1条和第22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字样。
25.3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
25.4响应人不得在响应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销其响应。
E 评审
26接收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7. 评审委员会
27.1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响应人进行询标。
27.3 如果出现响应截止时间后参加响应的响应人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响应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不足三家,或响应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审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7.4 评审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审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
28. 响应人资格审查、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8.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组织采购人代表或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协助其对各响应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评审阶段。
资格审查内容:响应人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第一部分响应邀请函”中“(五)响应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28.2 符合性检查。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审委员会对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
28.3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响应截止时间后响应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开标以后,除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响应人及与响应人有关的任何一方主动递交的材料。
28.4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响应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响应成为响应性的响应。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
(1)响应文件中服务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响应有效期短于采购文件要求的;
(3)不能满足采购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或响应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5)响应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或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6)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响应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7)除《采购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响应的每一个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响应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8)除《采购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服务不是唯一服务响应的或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
(9)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签字或盖章的;
28.5 评审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进行审核,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其他部分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8.6 评审委员会将要求响应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报价,响应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响应人起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响应将被拒绝。
28.7 报价如有漏项,将被视为已包括在已报价的其他分项中,成交后,响应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价格。响应人若不接受此价格,其响应文件将做无效处理。
28.8 评审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1)评审委员会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审核响应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2)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响应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非联合体响应人(响应人须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6% |
评审价=总响应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6% |
2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6%(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
3 |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
评审价=总响应报价×(1-2%) |
注:(1)上述评审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响应价为准。
29. 响应文件的澄清
29.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响应人有义务按照评审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响应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9.2 响应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并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9.3 响应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对响应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9.4 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 响应的评估和比较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进行评估和比较。
31. 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
31.1 评审原则
(1)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人。
31.2 评审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项目要求》。评审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进行逐项打分,对评审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响应人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成交候选人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
(4)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相关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32. 其他注意事项
32.1 在开标、响应期间,响应人不得向评审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审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32.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与响应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审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情况。
32. 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F 授予合同
33. 成交人的产生
33.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人。
33.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人。
34. 成交通知
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5. 签订合同
35.1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5.2 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6. 履约保证金
36.1 若《采购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6.2 成交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7. 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8. 合同分包
38.1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分包合同。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合同一般条款
需方:
供方:
合同编号:
供、需双方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结果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
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
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服务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
五、供方应随服务向需方交付服务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七、支付方式:见附件。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
行号(数字代码): ,
帐 号: 。
八、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付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
九、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留存壹份,供方留存壹份,送壹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点:
供方(公章): |
需方(公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时间: 年 月 日 |
时间: 年 月 日 |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封面格式
(请各响应人注意:资格审查文件,1正4副,须单独成册,并按照响应须知第22.1条要求进行密封)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
(资格审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单位名称(盖章):
响应单位电话:
响应单位详细地址:
响应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日期: 年 月 日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一部分“响应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中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响应人公章)
附件1: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我单位承诺此次响应属于非联合体响应,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响应人名称(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附件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
我公司参与 项目响应,现郑重声明:
我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响应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响应人名称(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二、响应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三、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系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响应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我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作为响应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司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开标、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响应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响应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响应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响应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响应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审查相关的材料
响应文件技术、商务和报价部分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和报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单位名称(盖章):
响应单位电话:
响应单位详细地址:
响应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日期: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格式
(响应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页码检索
(需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响应书
致:
根据贵方 项目(项目编号: )的响应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响应单位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响应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响应总价及服务期为:
服务响应总价¥元(人民币),大写。 ,服务期:
2. 我公司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更正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更正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4. 我公司的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
5.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7.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响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响应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0. 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响应人代表姓名、职务:
响应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响应人代表签字: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升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响应总价 |
服务期 |
备注 |
1 |
学生饮用水 |
直饮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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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学生饮用水 |
开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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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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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合计 |
大写: 小写: |
响应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开标分项一览表
附件3-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项号 |
费用名称 |
总价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其他 |
|
10 |
合计 |
|
注:本表中“合计总价”一栏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合计”一致。
响应人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响应人名称(公章):
附件4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一)报价要求 |
|
|
|
|
|
(二)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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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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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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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
|
|
|
|
(五)...... |
|
|
|
|
|
(六)...... |
|
|
|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4.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响应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
序号 |
招标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一)响应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响应人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
|
|
|
… |
|
|
|
|
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 |
序号 |
采购项名称 |
条款序号 |
招标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说明 |
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 |
|
|
|
|
|
|
|
注: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响应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响应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响应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响应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6
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
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在页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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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备注:若采购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响应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响应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7服务承诺及内容
响应人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响应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8
拟投入设备/工器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设备名称/工器具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响应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9
拟投入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从业年限 |
资格证书 |
拟任职务 |
备注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响应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0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中小企业 |
( )我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 |
监狱企业 |
( )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页。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我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 |
响应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11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人名称(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响应人名称(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附件12
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1响应人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2响应人开票信息
12.3其他
附件13(该表格仅供成交人在履约后使用)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大写): 元整 |
成交人: |
合同签订日期: |
验收日期: |
用 户 意 见 |
经办人签字: 部门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