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护理员培训与管理,提升医疗护理质量,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承接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从标准研发到组织实施,全方位、全过程、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为我市医疗卫生机构补齐短板、提高质量提供了坚强的技术保障。
医疗护理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虽不属于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但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在医疗机构内,医疗护理员应当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对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护、辅助活动等服务;在社会和家庭中,他们可以提供生活照护等服务,这有效解决了“一老一小”的照护难题,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欢迎。医疗护理员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缓解天津市专业护理人员短缺的问题,对提高医疗机构护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起到助力作用。此外,由于准入门槛较低,年龄、学历各方面的要求暂无明确限制,这对于破解就业难题,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2020年底,我校被市卫健委确定为健康照护师和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学校和系部领导高度重视,以“惠民生、促发展”的政治自觉,积极组织人员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天津市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精神和国家卫健委等5部门《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护理系薛梅主任带领护理系相关教师对天津市各级医院护理员社会需求、岗位职责要求等进行大量调研工作,邀请临床护理专家对标准进行多次论证修改,最终完成了医疗护理员职业标准的制定。标准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每个级别按照生活照护、感染防护、安全与急救照护、健康问题照护、心理照护、康复锻炼六大模块制定相应标准。标准中不仅对各种临床生活护理和辅助护理技能进行规范,还要求护理员建立法律法规意识、提高护理人文素养、加强沟通技巧,对患者进行整体、人性化护理。
目前,我校开发的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已顺利通过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室)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