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

国教〔2019〕1号:关于加强我校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9.12.15

关于加强我校做好新时期

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天津市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提升我校教育对外开放水平,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与学校工作实际需求,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提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抢抓五大战略叠加机遇,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坚持扩大开放,做强我校教育,推进人文交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质量的教育需求,增强我校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教育开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坚持提质增效与完善治理相结合;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有机统一。

(三)主要目标

未来五年内,持续扩大我校短期留学生规模,实现学历留学生零突破;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海外鲁班工坊;引进一批高端海外人才;把我校建成国内一流的国际交流典型院校,打造成世界知名的职业院校。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教育国际化改革试验区建设

1. 加强与世界一流院校交流与合作。

2. 促进国际协同创新。

3. 扩大师生海外交流规模。

4. 推动来华留学工作创新。

5. 培养国家急需人才。

      (二)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

1. 将我校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的职业院校。

2. 在海外设立鲁班工坊。

3. 培养国际化技能人才。

4. 加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与,为国际化大赛提供准备。

      (三)实施一带一路教育行动

        1. 加强一带一路跨文化教育研究。

2. 筹建天津一带一路人才与师资培养协同基地

3. 加入天津职业院校相关联盟,开展国际援助。

4. 积极参与中巴经济走廊和中蒙俄教育合作。

      (四)提高涉外办学水平

1. 举办高水平合作办学项目。

2. 加强发达国家课程引进。

3. 推动我校课程体系输出。

      (五)提高国际教育服务水平

1. 加强国际学生规范管理。

2. 加强中外青少年友好交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对外开放工作,健全教育对外开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目标制定、人才培养、干部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着力加强宏观管理、部门协调和政策协同。各部门要积极有为、稳妥有序地推动我校教育对外开放工作。

      (二)完善保障措施

学校加大经费投入,在经费使用及管理上,更多向支持人才倾斜,赋予各部门更多自主权,按规定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用于支持师生赴国外实习、开展教学实验。专项资金可支持各部门开展国际化学科专业建设、国际交流合作等项目。充分发挥天津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作用,学校设立留学生奖学金。不断完善我校来津留学、未来中外合作办学等政策制度,确保对外开放持续健康发展。

      (三)营造良好环境

加大我校教育对外开放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新对外宣传方式,将对外宣传工作寓于教育对外交流之中,提高对外宣传水平和推介效果。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和主流媒体的作用,办好我校官方网站,打造外宣信息发布平台。完善校海外网络传播体系建设,提升海外传播能力和天津教育国际形象。积极宣传教育对外开放先进事迹、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着力营造有利于教育对外开放的舆论氛围。

请各部门认真落实该实施意见!







联系人:詹少凡

联系电话:1863099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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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