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因公
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的经费管理,我校结合财政部、外交部印发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7〕434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请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2:《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联系人:詹少凡
联系电话:18630990033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国际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