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外国留学生招生录取管理办法

2020.12.25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外国留学生招生录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根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制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国留学生是指持外国护照在我校注册接受学历教育或者非学历教育的外国公民。


第二章 外国留学生的类别

第三条 外国留学生分为学历生和非学历生。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生类别主要有专科生,接受非学历教育的留学生类别主要有语言生和进修生。


第三章 入学条件与录取

第四条 大专学历生: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同时,其汉语水平达到中国汉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HSK)的规定等级(初级C等(3级)及以上)。若无HSK考试成绩,也可申请进入专业学习,但必须在入学后补上汉语课,直至考出HSK的相应等级才能予以正式注册。

第五条 语言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者。

第六条 进修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者。

第七条 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填写相关入学申请表,并提供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寄送到我校国际教育学院。经审核决定录取的,将在收到相关入学申请表的5-10个工作日内寄发《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外国留学生录取通知书》(以下简称《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以下简称JW202表,见附件2)。


第四章 报到与注册

第八条 外国留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JW202表到学校国际教育学院报到,到财务处缴纳学费、教材费等应缴纳的费用后方能注册。学费一旦交纳,凡因留学生自身原因离开学校的,均不退还。被录取者按《入学通知书》上的日期、地址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先向学校国际教育学院说明,否则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条 外国留学生应在入校后24小时内办理入住登记手续,领取宿舍钥匙,填写《境外人员住宿信息登记表》(到当地公安机关领取填写),并由国际教育学院报告辖区派出所。

第十条 外国留学生在完成报到手续后,到相关专业学院报到领取教材、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校历等相关教学所需资料。

第十一条 到我校留学的外国学生均应取得天津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获得健康证明所需的费用自理。不能取得健康证明的应立即回国,所需费用自理。

第十二条 持学生签证在我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自愿购买保险(原则上都应购买)。

第十三条 在开学报到期间, 国际教育学院为按期交齐所需材料的留学生代办在中国合法居留的手续,所需签证费用自理。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后,国际教育学院为其办理学生证或一卡通。已在我校学习一学期以上的在校留学生,应于每学期开学一星期内持学生证(自费生还需出示交费收据)到国际教育学院办理报到手续。未经批准不按期返校报到者,按旷课处理;逾期一个月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01225日起实行,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

Visa Application for Study in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印制/Print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MOE) of PRC                   JW202

NO.

接受院校/Host Institution:











姓名/Name                  /Family Name                   /Given Names  

国籍/Nationality:


护照号码/Passport No.

性别/Sex:

婚否/Marital Status: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  y.   m.   d.

出生地点/Place of Birth:


家庭地址和电话/Home Add.& Tel.:  

最后学历/Highest Academic Degree Obtained:


职业/Occupation:


工作或学习单位/Employer or Institution Affiliated:  

来华学习专业/Field of Study in China:  

学习期限:自 月至

Duration:  from     y.  m. to     y.   m.

学生类别/Student Status:  

注册截止日期/Deadline for Registration:

/y.    /m.    /d.

推荐单位和电话/Reference& Tel.:  

在华事务担保人和电话/Guarantor in China & Tel:  

经费来源/Financial Funding: 奖学金/Scholarship□;自费/Self-supporting□;其他/Other□

经济担保人或机构/Financial support will be provided by:

审批机关盖章

Authorized by:


      (印章/Seal)


申请人签字:

Signature of Applicant:


               y.    m.   d.




1、此表仅限于非政府渠道接受的外国留学人员使用。

2、请持本表前往中国使(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

3、请持本表到校注册。

1. This form is for private and inter-institutional students.

2. Please present this form to apply for student entry visa at the Chinese Embassy or Consulate General.

3. Please present this form to register at the host institution.

第一联: 寄外国来华留学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