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举报、控告;
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处理申诉;
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的问题;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举报问题的受理及须知: 纪检监察机关对所受理的举报问题,根据被检举、控告人的职务、职级,实行分级办理,原则上哪一级管理的干部哪一级来处理。纪检监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信访举报渠道: 信访举报活动可以采取写信、面访、打举报电话、网上举报等形式。
举报地址: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300222;
举报电话:022-12388
举报网址:https://tianjin.12388.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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